8月1日,本报以《塑料桶成山气味刺鼻令人窒息》为题,报道了内江市市中区河坝街,一待建工地上堆放成山的塑料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令人难以呼吸隐隐作呕。
昨日,内江市城管局城监支队工作人员向回收变卖塑料桶的老板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3天之内将露天塑料桶搬到库房内。
在内江市市中区河坝街,甜城湖边世纪滨江楼盘对面附近,人行道围墙内堆满了塑料桶。这些塑料桶有1米高的绿色桶,也有较小的白色桶。
“每年一到夏天,塑料桶散发出奇怪的味道,让人难以呼吸。”该处的居民多年来深受其扰。
市中区河坝街社区党委副书记张远聪介绍说,塑料桶的老板在10多年前,自行在近200平方米的空地上,从事塑料桶回收和销售工作。
由于居民反映强烈,塑料桶散发出异味,派出所、城管局、街道等多部门曾联合对这个塑料桶回收点进行了取缔。但是没过多久,又死灰复燃了,直到现在仍没有改变。
昨日,内江市城监支队城东中队负责人李雪峰来到河坝街堆放塑料桶的待建工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3天内将露天的塑料桶搬进防空洞内。或者自行再找一个对居民生活无影响的经营场所。
李雪峰透露,在几年前,这里的塑料桶发生过一次爆炸事故,当时消防公安等部门都前来救火。
老板陈亮直说:“塑料桶有的是从建筑工地上收购回来的,也有的装过化学品。但是从不收购装过农药的桶。”
在白色的塑料桶商标上显示有“压裂用助溶剂”,绿色桶上标明产品为“磷酸”,并有“危险,强腐蚀性和刺激性,严禁身体直接接触”等字样。而大多数桶并没有标志。
内江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塑料桶本身产生气味的可能性较小,残留在桶内的物质应该是气味的来源。至于这些气体是否有毒,要根据物质的成分、挥发程度等判定。